close
在文章的最前面,先來想像一點青春。
一個班級總是少不了曖昧的情愫,以及一位害羞的男/女主角,在加上神經大條的另一位主角,最後是喜歡起鬨的一群人。然後可能有這樣的對話。
"他知不知道妳喜歡他呀"
(扭捏+沉默+".......")
"那我幫你說好不好"
"不行啦"(慌張...)
"有什麼不可以的,你不是喜歡他嘛?"
注意!問題來囉,到底有什麼不可以的?這是一個比較輕鬆的場合,可是對照到記者與被報導者的時候就變成有些嚴肅了。
人們有知的權利被無限上綱,然後記者像是狗咬人似地追著。
問題在於,當我們被強迫給予知的權利的同時,有誰在乎我們不知的權利?
我說不知,其實也包括了現在不知,總之強迫給予知的行為,就是剝奪了我們選擇知道的方法。
在文學,告知、報導、描述的方法,都是有詳加討論過的;在教育,我們也聽說過填鴨式的教育不好,要學生領悟啦,之類的。
從這個角度看來,將知的權力無限上綱的記者,就是將新聞填鴨式的灌輸給讀者以及觀眾,而這樣的後遺症,可能已經開始了。
在回到前面的青春劇場,不告訴的原因是因為希望對方能夠慢慢體會吧?或者是要在某天特殊的日子告知,總之這都是很曖昧的,也只有這樣,才最美。
那些記者是不是忘記什麼很重要的東西了呢?
另外,這是我看完一篇關於出櫃自由的文章之後的感想。
全站熱搜